新 海 宜: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5 08: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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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89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或“公司”)因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

海宜,股票代码:002089)自 2016 年 1 月 8 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由于公司尚未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前期工作,无法在 2016 年 4 月 5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文件并复牌,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和 201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7 月 5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

监管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直通披露本次重组预案

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5 日起继续停牌。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

问询函的有关问题进行落实,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完成问询函的回复。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结合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组织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

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停牌期间至少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文件,并在公告中提示了本次资产重组存

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1、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方案尚需经过公

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审核周期较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在短

期内满足标的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不利于尽快形成双方合作,支持标的公司的在

建项目建设。

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受政策调整、技术更新等因素影响较大,出于谨慎考

虑,公司决定更改合作方式,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参股标的公司,继续推进合作事

项。具体方案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证券时报》和 2016 年 7 月 15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6-090 的公告内容。

公司经过充分调查论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各方多次沟通协商后,

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2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

四、承诺事项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后续安排

1、公司已与江西迪比科股东曾金辉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就增资扩股事项签

订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曾金辉就向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协议》。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增资义务并督促标的公司办

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交易进展情况履行必要

的信息披露。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司将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投资

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证券时报》和 2016 年 7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6-091 的公告内容。

3、公司拟定于上述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完毕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预计复牌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8 日(周一)。

由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

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

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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