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整合国内外新能源领域的优质资源,加快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和战略
布局,进一步研究和拓展以氢能源为核心的新能源技术解决方案和市场空间,同
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雪人氢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
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
定,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以及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
2016 年 7 月 14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止)。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雪人股份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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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并通过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
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