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6-5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大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再次质押情况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 451,122,94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4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兴龙实业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7 月 14 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00 万股
及 700 万股、1400 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君享稳发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国泰
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 2015-87))。本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实施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每
10 股转增 20 股,实施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分别由 700 万股增加至 2100 万股、
1400 万股增加至 4200 万股。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已将原质押
给国泰君安君享稳发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本公司 2100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1.56%)及国泰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本公司 2100 万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4200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无
限售流通股进行到期购回交易,本次交易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申报手续。
因新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400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6.22%)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
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
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 2016 年 7 月 14 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 444,00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8.42%,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9%。
二、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兴龙实业本次股权质押目的为补充其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兴龙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
营所得及投资分红。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质押期限内,当质押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低于设定价格时,需要及时补足
资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数量,否则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从而
产生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兴龙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回购等
措施应对上述风险。目前暂未发现此次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
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照规定及时披
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