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201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对智光电气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
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228 号)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3,086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33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4,16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77.0361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
中珠江”)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5038500108 号《验资报
告》。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本次配套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
称“技术改造项目”)和偿还岭南电缆银行贷款 7,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 125,770,361.00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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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
15,948,462.99 元 ; 用 于 偿 还 岭 南 电 缆 银 行 贷 款 的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已 使 用
70,046,076.86 元。公司、岭南电缆已严格按照《重组报告书》以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岭南电缆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岭南电缆根据前述会议
决议,使用技术改造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购买了“蕴
通财富日增利”S 款(产品代码 0191120108)理财产品,并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赎回前述理财产品本金中 3,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250,972.60 元,本金中
剩余 1,000 万元继续购买前述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岭南电缆财务费用,岭南电缆拟使用前述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前岭南电缆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银行贷款利
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 65.25 万元财务费用。
经查,公司、岭南电缆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未对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岭南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岭南电缆使用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岭南电缆将做好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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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岭南电缆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
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公司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智光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岭南电缆使用扩建
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岭南
电缆使用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智光电气监事会认为:岭南电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岭南电缆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
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岭南电缆的财务费用。岭南电缆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
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节省岭南电缆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岭南电缆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
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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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岭
南电缆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因此,我们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五、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岭南电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智光电气、岭南电缆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或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
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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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晓东 成 燕 武彩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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