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的实施完成和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截止 2016 年 7 月
13 日节余募集资金 4,620,407.36 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同意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
公司本次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占募集
资金净额低于 10%,故该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后使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257 号)核准,智光电气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56,25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7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05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650,000.00 元。该次发行额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 09005180058 号”《验资报告》。
1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并连同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深圳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盘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盘福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
毕,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公司完成账户销户。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
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存款余额(含利息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平安银行广州信源
智光电气 11007251575002 120,550,000.00 4,620,407.36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821401547000001
智光电气 54,100,000.00 -
广州盘福路支行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826664948208093
智光节能 - -
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001
合计 174,650,000.00 4,620,407.36
注: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议案》,账号为“82140154700000110”和“8266649482080930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2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况如下:
募集资金净额:17,465.00 万元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18.46 万元
投 资 项 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3000kVA 及以上容量智
3000kVA 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
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 11,610.00 6,822.00 6,822.00
率变频调速系统产业化项目
系统产业化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788.00 4,788.00
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5,410.00 1,038.46 1,042.58
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
- 4,371.54 4,465.88
术研究试验室项目
小计 17,020.00 17,020.00 17,118.46
节余资金专户储存 445.00
合 计 17,020.00 17,465.00 17,118.46
注:“节余资金专户储存”,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445.0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为人民币 17,118.46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620,407.36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3000kVA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
情况
公司通过前期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及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其他生产设施,截至
2013年12月31日,“3000kVA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产业化项目”
(以下简称“大功率变频项目”)新增产能400套/年,已达到预期产能目标。截
至2014年3月25日止,“大功率变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822.00万元,剩余
募集资金4,788.00万元(不含利息)。
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市场情况
及相关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
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大功率变频项目”,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3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及后续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4年4月
1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2014年4月31日,“大功率变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利息全部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
(2)“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变更情况
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
9,788,064.88元先行投入该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4870033 号《专
项鉴证报告》审验确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完成后,公司即开始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承诺,将募集资金陆续投资
于“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截至2011年2月28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038.46万元,尚余4,371.54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
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371.54万元,变更用于由智光电气控股子公司广州智
光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节能”)投资于“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
综合技术研究”项目,由智光电气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
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1年4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项目实
际投资4,465.88万元,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有余额,主要是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减少产生节余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4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计划
将截至2016年7月13日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入自有
资金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活动,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受实施日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
有效使用。
六、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
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效
益,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
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账户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
户,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无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经审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及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智光电气本次使用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实施完毕后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智光电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