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为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欣”)和浙江银
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贸进出口”)在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上海嘉欣和银茂进出口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并且已出具承诺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
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为
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以上担保
事项。
独立董事:潘煜双 陈建根 姚武强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