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16-03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总
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2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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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 √
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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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03 青山纸业 2016/7/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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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
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8月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
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1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
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潘其星、林红青
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传真:0591-871109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七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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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关于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
1 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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