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和再质押
的通知,上述解除质押和再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名称 (股)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2014 年 11
23,000,000 海通证券 17.70%
公司第一大 月6日 2016 年 7
刘长杰 股份有限
股东 2016 年 1 月 11 日
6,000,000 公司 4.62%
月 25 日
合计 29,000,000 22.32%
二、 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质权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押到期日 用途
名称 (股) 始日期 人 所持股
致行动人
份比例
上 海
质权人向中国证 海 通
2016 年 券登记结算有限 证 券
公司第一大
刘长杰 21,430,000 7 月 13 责任公司深圳分 资 产 16.49% 融资
股东
日 公司申请解除质 管 理
押登记止 有 限
公 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长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9,922,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7.03%;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07,042,5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的 82.39%,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7%。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