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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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3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理财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止

一、本次理财的批准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平

衡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自有

闲置资金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一年。

为加强资金管理,实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最大化,本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壹亿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该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请见本

公告第二部分“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及第三部分“委托理财

产品基本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为开展上述委托理财业务,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相关理财产品

协议。本公司与招商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方面关系及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12 日,公司购买招商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1

(1)产品名称:CBS 智能投资产品

(2)理财货币: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本金金额:1 亿元人民币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3.85%

(6)起息日:2016 年 7 月 12 日

(7)到期日:2017 年 1 月 6 日

(8)理财期限:178 天

四、风险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总额度严格

控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规定执

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和流程。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

立董事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70,0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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