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6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日前
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关于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押
一大股东 解除质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
及一致行 押股数 期 押日期
比例
动人
浙江盾安精
18,000 2013 年 6 月 26 2016 年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工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66.58%
(万股) 日 月 17 日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公司
18000
合 计 - - 66.58%
(万股)
2、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到 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权人 用途
及一致行 股数 日期 期日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质权人向
中国证券
中国农业
登记结算
浙江盾安精 银行股份
18,000 2016 年 6 月 有限责任
工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66.58% 融资授信
(万股) 17 日 公司深圳
公司 浙江省分
分公司申
行营业部
请解除质
押时止
18,000
合 计 - - 66.58% -
(万股)
3、股东股份累积质押的情况
盾安精工于2013年6月26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公司
18,000万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
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已于2016年6
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
手续,解除质押的18,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2%。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盾安精工共计持有公司27,03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8%,其中,
已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18,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2%。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