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股票代码:0027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6 层九鼎投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6 层九鼎投资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6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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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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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持股目的......................................................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11
附表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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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商契 指 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利民股份、上市公司 指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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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6 层九鼎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康青山
主要有限合伙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800 万元
注册号码:91110102690820523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经营期限:2009 年 6 月 15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6 层九鼎投资
联系电话:010-6322110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康青山 男 中国 北京 否
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无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 本次减持股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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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股份的目的为北京商契出资人资金需求。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股份计划
本次减持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利民股份 6,487,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减持其持有的利民股份的股份的可能,相关减持计划已于 2016 年 07 月 0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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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商契仍持有利民股份 6,487,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07 月 13 日,北京商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利民股份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5,408,000 股, 占利民股份总股本的 4.16%。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减持平均价格或价格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区间(元/股)
2016-07-13 大宗交易 5,408,000 31.24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北京商契 无限售流通股 11,895,000 9.15% 6,487,000 4.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北京商契持有的利民股份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
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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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买卖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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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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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康青山
签署日期:2016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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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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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
江苏省新沂市
名称 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利民股份 股票代码 002734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 信息披露义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6
务人名称 心(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层九鼎投资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增加□减少√不变, 有□无√
股份数量变 动人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式(可多选) 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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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 A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11,895,000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9.15%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 次 权 益 变 股票种类: A股
动后,信息披 减持数量:5,408,000 股
露 义 务 人 拥 减持比例: 4.16%
有 权 益 的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份 数 量 及 变 股票种类: A股
动比例 持股数量:6,487,000 股
持股比例: 4.99%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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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否□
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是□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否□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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