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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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3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5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董事 3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立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集中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

管理效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孙

公司增资。具体变更和增资计划如下:

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由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部分变更为中小尺寸轻

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并将该变更部分实施主体由母公司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

施地点由芜湖变更为赣州和东莞。

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使用“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募

投项目专项账户中的50,000.00万元向赣州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0,000.00万

元、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

资源,提升平台及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发展,巩固行业地位和

增强盈利能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然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监事廖斌回避表决)。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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