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茂硕电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成立加码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经核查,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为茂硕电源
的控股子公司,惠州茂硕计划与新余爱达普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新余爱达
普”)共同投资设立加码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
建立的,投资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成立加码技术有限公司的事项。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茂硕科技有限公司》
经核查,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子”)是茂硕电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对
资本、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双方获取满意
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茂硕电子与新余市新众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新众才)拟投资设立茂硕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
的基础上建立的,投资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涉及
的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成立茂硕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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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3 次
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张新明)
(施伟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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