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7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控股股东林福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7 月 13 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6,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林福椿 大宗交易 2016-7-13 12.16 3,607 4.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079,002 13.87% 65,009,002 8.92%
林福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079,002 7.70% 20,009,002 2.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0 6.17% 45,000,000 6.1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
承诺履
序号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行情况
严格履
1 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严格履
2 关于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交易(并购
林福椿
重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取得的本次
发行的 4,500 万股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2015-4-1 至 严 格 履
3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 2018-3-31 行承诺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
2014 年至 严格履
4 关于公司业绩的承诺
2016 年 行承诺
本次交易(并购重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 2014-12-31
严格履
5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 至
行承诺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2015-12-30
关规定执行。
严格履
6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林福椿 严格履
7 林文昌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长期
行承诺
林文洪
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 严格履
8 林文智 长期
承诺 行承诺
公司股票复牌后,在股价低于 12.00 元/
在履行
9 股,将择机持续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合 长期
期内
计增持总金额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根据福建证监局《关于维护上市公司股
价稳定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5〕
2015-7-9 至 严 格 履
10 153 号)的相关规定,一致承诺六个月内
2016-1-8 行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
持有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
林文昌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严格履
11 任职期间
林文智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行承诺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日,林氏家族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本次减持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2016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编号 2016-076)。
三、备查文件
林福椿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