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4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新
能源汽车、电动汽车行业配套产品标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2 日
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2016 年 5 月
26 日、2016 年 6 月 2 日、2016 年 6 月 18 日、2016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于 2016 年 6 月 19 日
发 布 了 《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6-036),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议案》。
201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7 月
4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
告。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
于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
(需行政许可)【2016】第 6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
1
书面说明和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与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浙江亿
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及
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2016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亿利达风机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披露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
将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需公司
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