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现就多伦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07 号《关于核准南京多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16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9.4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37.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58.50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979.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075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核准或备案情况
投资额
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 宁经管委外字[2012]67 号及
1 19,496.40 19,496.40
智能交通系统改扩建项目 [2013]第 4 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3.50 4,333.50 宁经管委外字[2012]68 号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核准或备案情况
投资额
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能交通
宁园管字[2014]77 号及
3 系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 9,190.40 9,190.40
宁园管字[2016]40 号
统研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4 营销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8,958.80 8,958.80 -
合 计 41,979.10 41,979.10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通过自
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先自筹适当资金投入项目,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1,426.4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 占总投资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比例(%)
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
1 19,496.40 2,855.69 14.65
能交通系统改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3.50 4,017.79 92.71
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能交通系
3 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 9,190.40 - -
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4 营销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8,958.80 4,552.95 50.82
合 计 41,979.10 11,426.43 27.22
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已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6)01092 号《南
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
报告》。
四、公司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 11,426.43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公司独
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426.43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多伦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多伦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多伦科技实施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贾红刚 王天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