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6-05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12.60 元/股调整为 12.58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57,936,507 股调整为不超过
258,346,581 股。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3432.96 万元(含税)。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13
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12.60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57,936,507 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底价及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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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2.60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2.58
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 12.58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
=12.60-0.024
=12.5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257,936,507 股调整为不超过
258,346,581 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3,250,000,000.00÷12.58
=258,346,581 股(向下取整)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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