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55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1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由公司董事长季伟先生主持。本次董事
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拟共向公司提供现金财务
资助1亿元(每人各提供5000万元),该资金主要来源于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的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主要用于公司燃气轮机的研发及市场推广,有效期限为
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算。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
有效期内、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
率,实际付息按使用天数计算,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季伟、季维东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南通市钟秀中路 135 号七楼
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关联董事季伟、季维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