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3 12: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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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5 年年度报告》,因工作人员

疏忽,《2015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1、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

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 “股权激励承诺”的

内容被遗漏填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补充公告。

补充后的“股权激励承诺”如下:

承诺方:何启强、麦正辉

承诺内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承诺:自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承诺时间:2015 年 5 月 5 日

承诺期限: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履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除上述补充外,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影响,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阅读上的不便,公司深表歉

意,敬请谅解。补充后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日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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