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本次授予日:2016年5月16日。
2、本次授予价格:38.26元。
3、授予数量:269.15万股。
4、授予人数:197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拟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27人,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2万股。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5月16日为本次授予日。
鉴于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公司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公司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76 元/股调
整为 38.26 元/股。
同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的议
案》,因此授予对象中刘智敏先生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授予股数未发生变化。
刘智敏先生的授予股份将遵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公司高管减持条例进行减持。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在确定授
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 42.85 万股(其中含副总经理陈祥强放弃认购的 50000 股),因而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 197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269.15 万股,占授予前
公司总股本 7200 万股的 3.7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股) 的比例
汤德平 总经理 50,000 1.73% 0.07%
程荣武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0,000 1.73% 0.07%
张祥明 副总经理 50,000 1.73% 0.07%
李英涛 副总经理 50,000 1.73% 0.07%
戴贞亮 副总经理 50,000 1.73% 0.07%
许春霞 董事 50,000 1.73% 0.07%
刘智敏 财务总监 20,000 0.69%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 2,371,500 82.02% 3.29%
员(190 人)
预留 200,000 6.92% 0.28%
合计(197 人) 2,891,500 100.00% 4.02%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16年7月4日公布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
毕之日止,不超过4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限制
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
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
励计划进行锁定。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个解锁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个解锁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三个解锁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6]第610585号),对公司截至2016年7月4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6年7月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
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102,976,79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91,500.00元,资
本公积人民币100,285,29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16年7月4日止,贵公司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4,691,500.00元,股本人民币74,691,500.00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5月16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
年7月1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54,000,000 75.00% 2,691,500 56,691,500 75.9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4,000,000 75.00% 2,691,500 56,691,500 75.9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9,830,000 27.54% 19,830,000 26.55%
境内自然人持股 34,170,000 47.46% 2,691,500 36,861,500 49.35%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00 25.00% 18,000,000 24.10%
1、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25.00% 18,000,000 24.1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总股本 72,000,000 100.00% 2,691,500 74,691,5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74,691,5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
股收益为1.25元/股。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2,000,000股增加至74,691,5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建华先生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3%;并通过持有景德镇市富祥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2.87%的股权。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包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96,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3.87%,并通过持有景德镇市富祥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77%
的股权。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