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6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
链管理公司”)与自然人洪宇签署合资协议,根据合资协议,产业链管理公司与
洪宇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核准名称为
准,以下简称:“福建弘方”),其中产业链管理公司出资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51%;洪宇出资 4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1、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风杰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 1 号楼 1306
经营范围:化妆品、日化产品全产业链管理,化妆品的品牌及渠道管理、
投资管理;自有资金的对外投资;化妆品产品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化妆品的进出口及批发、售后服务;批发、零售:化妆品、护肤品、美容用
品、香水、洗涤用品、洗发护发、沐浴液、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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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美容美发仪器、个人护理用品及其他相关产品;从事化妆品成品、半成
品及原料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
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提供计算机软硬件、电
子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
准)
2、洪宇
身份证号:35050019700621****
住所:泉州市丰泽区大洋百货24F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后续根据业务需要双方按比例增资)
法定代表人:洪宇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经营范围:化妆品、日化产品全产业链管理;企业管理;品牌策划;化妆
品产品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化妆品、护肤品、美容用
品、香水、洗涤用品、洗发护发、沐浴液、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提供计
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最终
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股东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
(单位:万元) 方式 比例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510 现金 51%
洪宇 490 现金 49%
合计 1000 1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设立福建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登记为准),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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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确认将按照以下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本,新设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
(单位:万元) 方式 比例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510 现金 51%
洪宇 490 现金 49%
合计 1000 100%
双方应于新设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90 日内一次性支付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
后续根据业务需要双方按比例增资。
(二)新公司机构设置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
公司重大事宜的决策。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产业链管理公司指派【2】名,
洪宇指派【1】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产业链管理公司指派,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表人。
(三)业绩承诺
1、洪宇、新设公司一致确认并承诺,新设公司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 14,000 万元、18,000 万元、23,0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为
【550】万元、【720】万元、【1000】万元。
上述盈利数据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所得税后净利润数。就盈利预测的实
现情况,产业链管理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弘方进
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的,产业链管理公司有权要求洪宇回购其持有的新设
公司股权:
2.1 福建弘方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内连续两个年度未能完成当期盈
利承诺数据的 80%;
2.2 福建弘方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经
营计划的;
2.3 福建弘方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内任一季度的预算实施情
况(即季度决算)的主要财务指标偏离达到或超过 30%的。
3、股权回购价格等于以下两者之和:(x)产业链管理公司实际支付的出资款
加上按照每年 10%单利计算的利息以及(y)产业链管理公司根据本协议有权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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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弘方获得但尚未收取的分红。产业链管理公司可以要求洪宇一次性回购其届
时持有的福建弘方股权的全部。
产业链管理公司选择行使回购权的,应向洪宇及福建弘方发出书面通知。除
非产业链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回购应在依法获得所需的批准之日立即完成。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包括法律或所涉政府批准的原因),洪宇无法履行其回
购义务持续 6 个月以上,产业链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福建弘方股东会立即召开会议
并决议解散福建弘方公司,并根据协议、福建弘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福建弘方
进行清算,洪宇、福建弘方对此应予以合作并促成公司进入解散与清算程序。
福建弘方公司就洪宇在本条款下的回购产业链管理公司股权的义务向产业
链管理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产业链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冻结福建弘方公司银
行账户履行担保义务。
(四)运营管理
新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发展的需
要,依法对其他公司运营的业务项目(品牌代理权/经营权)、营销渠道(客户)、
人力资源及有关资产等资源实施整合。新设公司应当依据产业链管理公司对其控
股子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营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五)竞业禁止
1、洪宇承诺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新设公司的股权期间以及不再持有新设公
司的任何股权之日起三(3)年内(以下简称“竞业禁止期间”),洪宇及其关联人
(指直接或间接被该人控制或者其为该人的亲属的任何其他人)不得直接或间接:
1.1 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与福建弘方正在进行或有具体计划进行的业务
相同、相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竞争业务包括美
容、化妆品的研发、代理、销售等业务;
1.2 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竞争业务,或在竞争业务中直接或间接享
有任何权益或利益;
1.3 担任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或组织的董事、管理层人员、顾问或员工,或
以任何其它形式或名义向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或组织提供服务或支持;
1.4 向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或组织提供贷款、客户信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协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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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以任何形式争取与竞争业务相关的客户,或和福建弘方竞争业务相关的
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无论该等客户是福建弘方在交割日之前的或是交割日
之后的客户;
1.6 以任何形式泄露、披露、使用、允许第三人使用福建弘方的知识产权及
保密信息;
1.7 在福建弘方的人员终止与福建弘方的雇佣关系后的二十四(24)个月内,
雇佣或试图雇佣或招揽该等雇员;
1.8 诱使、劝诱或试图影响福建弘方的人员终止与福建弘方的雇佣关系;
1.9 允许、支持、通过他人从事前述任何一项(以上 1.1 至 1.8 项合称“竞
业禁止义务”)的行为。
2、洪宇违反上述竞业限制的约定,洪宇须向产业链管理公司支付产业链管
理公司出资总额 30%的违约金,且洪宇因违反竞业限制所获得所有收入均归产业
链管理公司所有。
3、 洪宇承诺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其持有股份的泉州市美杰百货
有限公司、厦门四季美人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福建弘方设立后将在福建地区、闽南地区等区域经营护肤、彩妆、洗护等产
品的销售代理业务。
洪宇在福建省区域闽南地区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其主要经营的泉州市美杰
百货有限公司、厦门四季美人商贸有限公司目前代理销售包括资生堂伊丽丝尔、
悠莱、姬芮(Za)、泊美、美国伊丽莎白雅顿、韩国蝶妆、姿人、澳洲赫拉、瑞
士里海之谜、美素、索薇娅、美源、海洋传说、全棉主义、同仁堂牙膏等多个国
际国内知名品牌,经营渠道包括百货渠道、现代渠道、专营店渠道等几大类。
洪宇未来将专职于福建弘方,并负责搭建一线销售管理团队,将其在泉州市
美杰百货有限公司、厦门四季美人商贸有限公司的运营经验快速复制到福建弘方,
使福建弘方拥有 20 余个品牌的区域销售代理权,产品进驻 1000 余个营销渠道终
端。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制定的打造“中国颜值经济产业圈”平台的发展战略,快
5
速全面推进全国化妆品线下优势渠道资源的整合,加大拓展全国线下渠道的深度
和宽度,构建高效的多元化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互动互通的全渠道布局,加强公
司渠道运营团队建设,并提高为品牌商服务及为消费者服务的综合能力。本次交
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产业链管理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经济风险,福建弘方未来业绩达不到预期,
以及履行回购义务存在的履约能力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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