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股东北京同晟达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
京同晟达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同晟达信”)通知,北京同晟达信于
近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25 万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875%。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北京同晟达信 大宗交易 20160621 75.50 750,000 0.9375%
创业投资中心 大宗交易 20160711 38.69 1,500,000 0.9375%
(有限合伙) 合 计 2,250,000 1.875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北京同晟达信 合计持有
12,000,000 15.000% 21,000,000 13.125%
创业投资中心 股份
(有限合伙) 其中:无
限售条件 12,000,000 15.000% 21,000,000 13.125%
股份
有限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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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股份
注:1、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除权,股本由除权前的 8,000 万股增至 16,000 万股,
各笔减持比例按除权前后相应的股本总额分别计算。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除权前
所持有股份数量,“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已除权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6]
1 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
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北京同晟达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3、北京同晟达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