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5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载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欣泰电气投资者关心问题的说明(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及
《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
法情形,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欣泰电气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复牌后,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
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
调整为“*欣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
变。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
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
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自 2016 年 6 月 2 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 年 7 月 11 日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欣泰电气投资者关心问
题的说明(一)》,现将相关内容转载如下:
一、欣泰电气退市进程是怎样的?
欣泰电气退市进程按时间顺序大致包括:
(1) 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已披露);
(2) 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30 个交易日(自 7 月 12 日复牌计算);
(3) 深交所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4) 公司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届满;
(5) 深交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6)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30 个交易日;
(7) 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 欣泰电气股东是否还有交易机会?
欣泰电气股东在公司暂停上市阶段和终止上市阶段还有两段交易机会:
(1)公司收到处罚决定后复牌交易 30 个交易日。
欣泰电气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复牌后,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本所自三十
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
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1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进入 30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3.4.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 13.4.1 条第(十
二)项规定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的,本所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前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
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13.4.2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 13.4.1
条规定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且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自本所作出上
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
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三、欣泰电气股票终止上市后,是否能重新上市?
为规范终止上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重新上市办法》”)。
《重新上市办法》针对创业板作出了差异化制度安排。《重新上市办法》第
二条明确规定:“本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另外,欺诈发
行的违法行为,其影响无法消除,也无法纠正,不符合《重新上市办法》第十条
规定的“全面纠正违法行为”的要求。
可以预计,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
市。
四、深交所下一步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触发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深
交所将依法、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具体包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
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提示,依法、
及时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保荐机构按照先行赔付
的原则对适格投资者进行补偿,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做好投资者投诉、咨询的接
待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交易期间风险警示工作,在欣泰电气复牌交易期间,将
其证券简称调整为“*欣泰”。另外,深交所还将密切关注有关公司的市场传闻,
加强股票交易的实时监控。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