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严智勇监
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提名王竹女士和凌毓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
人简历附后)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中已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余华杰先生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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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7 月 12 日
附件: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王竹,女,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贸
易经济大学。历任英格玛人力资源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现任东华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竹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王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凌毓倩,女,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
审计学院会计专业,历任福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凌毓倩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凌毓倩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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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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