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不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数量及认购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2016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
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后确定发行期。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40,000 万股。在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的
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发行期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基金管理公司以
多个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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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上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70,000 万股,
即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 70,000 万股,一致行动人合
计认购数量不得超过 70,000 万股;若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则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
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的
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70,000 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期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6 年 4 月 24 日总股本 5,993,286,57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9,932,865.71 元。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63),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
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8 日,除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11 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调整股票发行数量及认购数量上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目前无法最终确定发行价
格,因此,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不涉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影响值为 0.01 元/股,影响值较小,因
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仍为 140,000 万股且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
方认购数量上限仍为 70,000 万股,不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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