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6-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
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VANKE CO., LTD. *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02)
自願性公告
此乃由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之自願公告。
本公司注意到,近日有香港媒體報道有關本公司疑夥黑石集團「The Blackstone Group L.P. 」
進行交易。本公司謹此提供以下資料:
1、 本公司於2016年7月4日以海外監管公告的方式刊發了《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深圳
證券交易所<關於對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許可類重組問詢函【2016】
第39號)的回覆》(「回覆」)。於回覆的第三頁本公司披露了與黑石集團關聯企業管
理的基金「黑石基金」的潛在交易。
2、 為了快速提升本公司在商業物業管理運營能力,本公司與合作方(「合作方」)計劃收
購黑石基金及其他獨立第三方股東持有的特定商業地產公司(「目標公司」)的多數股
權。本公司自2016年1月起已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展開洽商。本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已成
立有限合夥制基金(「聯合收購平台」),合作方將獲取聯合收購平台的一定權益,隨
後聯合收購平台將取得目標公司96.55%股權(「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於2016年6
月21日獲得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3、 目標公司96.55%股權價值經公司謹慎評估,並經交易各方的平等協商后確定價值约為人
民幣128.70億元。本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擬投向聯合收購平台合計投資額約為人民幣
38.89億元。
4、 本次交易的對價將不涉及本公司發行任何本公司之證券。就本次交易未有就有關發行或
收購本公司股份進行任何談判。
5、 聯合收購平台的合作方不屬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定義下的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交所規則」)定義
下的本公司關聯人。
6、 根據上市規則計算之有關本次交易之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不超過5%,故本次交易並不構
成上市規則項下須予公布的交易。也不屬於根據深交所規則需要披露的交易。
本公司謹此強調,截止本公告刊發之日,本公司尚未就本次交易訂立任何具約束力的協議。
本次交易可能會或不會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的證券時務請審慎行
事。
承董事會命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朱旭
中國,深圳,2016 年 7 月 12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王石先生、郁亮先生及王文金先生;非執
行董事喬世波先生、孫建一先生、魏斌先生及陳鷹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利平先生、
華生先生、羅君美女士及海聞先生。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