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6-02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
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起停牌。
因本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1 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日,并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发布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
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主要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具体交易方式仍在探讨中,尚未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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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依据现行的《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借壳上市。依据
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分别为:
①标的资产一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静安物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安物业”)100%的股份。股东北京慕先达建筑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静安物业 80%的股份,股东北京新恒基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静安物业 20%的股份。标的公司静安物业的主要业务为物
业管理、出租商业设施、办公用房。
标的公司静安物业的控股股东为北京慕先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
②标的资产二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双行线广告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双行线”)90%股份。标的公司北京双行线的
主营业务为互联网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标的公司北京双行线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许涛涛。
③标的资产三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安瑞信杰互动
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瑞”)100%股份。标的公司上海安瑞
的主营业务为互联网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标的公司上海安瑞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王洋。
(四)重组标的资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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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组原披露的重组标的公司系行业类型为互联网创业服务平
台的标的公司,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发布
了最新政策,使公司本次重组面对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公司与交易各
方多次沟通与协商,未能达成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的交易方案,公司决定
与上述标的公司的股东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合作。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实现多元化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继
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对重组标的资产进行了更换。公司仍拟采用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该事项对公司已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
的相关事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证、沟通、协商。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二)公司已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为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服务机构为山东
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上述中介机构已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
计、评估等工作。
(三)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情况说明
目前,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相关部门前置审
批的情形。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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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对重组标的资产进行了更换,公司与有关交易各方尚需进
一步沟通、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及交
易方式等具体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尽
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
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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