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7 月 11 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同根先生主持。会
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意见如下: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23,800,000 股为基数,向截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收盘时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2,380,000.00 元。根据《江
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8.85 元/股调整为
8.75 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3 万股(该 0.3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其他激励对象
认购),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公司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对象由 91 人调整为 9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 109.20 万股不
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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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调整符合《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除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获得授予外,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
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管理
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有
公司监事及独立董事参与,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
权激励计划,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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