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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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6-03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

新华锦无限售流通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张建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张

建华先生持有股份 365.82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7%,

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减持计划

1、拟减持数量:张建华先生本次计划在本公告后一年内减持数量

不超过 91.4552 万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 24.9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432%。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价格区间:参照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张建华先生先后两次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流通股份,但从未减持过。作为公司董事,张建华先

生已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出

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张建华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张建华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

也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一年内张建华先生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

形。

5、公司将敦促张建华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张建华先生《关于拟减持新华锦无限售流通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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