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6-03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
新华锦无限售流通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张建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张
建华先生持有股份 365.82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7%,
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减持计划
1、拟减持数量:张建华先生本次计划在本公告后一年内减持数量
不超过 91.4552 万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 24.9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432%。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价格区间:参照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张建华先生先后两次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流通股份,但从未减持过。作为公司董事,张建华先
生已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出
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张建华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张建华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
也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一年内张建华先生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
形。
5、公司将敦促张建华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张建华先生《关于拟减持新华锦无限售流通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