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
司缩减计量设备项目、机械自动采样设备扩建项目的投资规模,有利于控制投资
风险。缩减后的项目投资规模更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项目运营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
善公司资金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缩减计量设备
项目、机械采样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
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晓华:
陈慧谷:
朱学义:
2016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