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2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 9 人,除本次会
议议案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外,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表决董事 5 人,武常
岐、徐泓、方攸同三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 3 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及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本次收购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融资安排增加质押担保的议
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收购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
后续运营融资及担保安排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44),经与银行协商及对所需融资额度的测算,为保证本次收购境
外资产及目标公司的顺利进行,拟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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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进行质押,质押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由于本次融资金额为公司
收购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后续运营使用,融资成本由公司承担。未来期间,若公司
抵押物充足,将对上述股票质押进行优先置换。
关联董事王勇、褚飞、张忠杰、王传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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