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恒峰信息的股
东,特承诺如下:
1、本人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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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坤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恒峰信息的股
东,特承诺如下:
1、本人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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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骄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恒峰信息的股
东,特承诺如下:
1、本人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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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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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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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为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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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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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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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旭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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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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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宗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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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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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昭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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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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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渊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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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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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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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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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恒峰信息的股
东,特承诺如下:
1、本人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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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坚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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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恒峰信息的股
东,特承诺如下:
1、本人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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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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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绪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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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
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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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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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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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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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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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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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股
份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郭苑平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作为恒峰信息的
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公司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
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公司在此承诺
并保证,若本公司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公司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
股份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方盖章:上海源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恒峰信息的
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企业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
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在此承诺
并保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企业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
股份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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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方盖章:广州市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恒峰信息的
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企业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
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在此承诺
并保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企业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
股份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方盖章: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恒峰信息的
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企业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
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在此承诺
并保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企业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
股份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方盖章:广州云教峰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恒峰信息的
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企业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
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在此承诺
并保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企业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
股份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方盖章:广州市杉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恒峰信息的
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向汇冠股份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企业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
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在此承诺
并保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企业不转让在汇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汇冠股份董事会,由汇冠
股份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汇冠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汇冠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方盖章:广州市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