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购买公司房
产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玉的亲属
徐杨琨向公司持股 100%子公司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三湘海尚云邸项目住
宅一套,面积为 213.89 平方米,交易价格为 5,089,474.00 元。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购买公
司房产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事先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人徐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系根据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
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鉴于本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且累计
十二个月内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
湘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公司应当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
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丁祖昱 郭永清 石磊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