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6-06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5 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9 日下午
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国良先生主持,应参与
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可以使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定价更趋于市场化,同时,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的增加亦会引起发
行数量调整机制的变化,因此,同意将涉及价格和数量调整机制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9.8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
方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
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如派息/现金分红:P1=P0-D;如送股
或转增股本:P1=P0/(1+N) ;如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发
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3,413,816 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批复,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或拟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70%等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调整,发行股票数量
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前发行
数量为 Q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
数量为 Q1,如派息/现金分红:则 Q1=P0*Q0/(P0-D);如送股或转增股本:则 Q1=
Q0*(1+N);如两项同时进行:Q1=P0*Q0/(P0-D)*(1+N);如拟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
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假设调整后的价格为 P1,则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Q1=P0*Q0/P1。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
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关条
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无锡雪浪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基础
上,依据新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机制,相应增加相关条款,重新编制好
的《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需要,且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时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条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无锡雪浪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基础上,依据新增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价格调整机制,相应增加相关条款,重新编制好的《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需要,
且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杨建平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与杨建平先生签订该补充协议可以保证其认购价格更趋于市场
化,因此,同意公司与其签订该补充协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别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分别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该补充协议可以保证该三者的认购价格更趋
于市场化,因此,同意公司分别与上述三家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杨建平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杨建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因此,其此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该协议中
关于定价方式及原则、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等的约定均是公平合理的,
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