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重组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
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盛泰经贸”)90%的股权转让给刘志峰,并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成都信通网易
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以及四川执象网络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本公司将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述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对本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及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
性。
三、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
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四、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与本公司相关的一
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领取薪酬、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等。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本承诺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组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张 晖 陈北国 刘 玉
邓永刚 杨 超 尹桂英
崔德文 张 超 肖兴刚
张 钧 刘 静 杨克宁
倪 娜 魏春景 刘戈林
曾开华 马钢军 李晓清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