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
自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12 日、
19 日和 6 月 2 日、13 日、2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28、2016-030、2016-033、2016-035、2016-036、2016-038),
于 6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9)。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在 2016
年 7 月 27 日前复牌并披露相关公告。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
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在 2016 年 07 月 26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
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初步确定为金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红相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交易作价的 100%。本次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仍在谨慎论证中,尚
未最终确定。
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的
相关事宜,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
2、公司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重组方案进行沟通、论证,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相关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行
业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三、延期复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
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导致公司不能在
2016 年 7 月 26 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
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有
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16 年 07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
案》。
本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6 年 10 月 26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
如本议案未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事
项进展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