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
自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12 日、
19 日和 6 月 2 日、13 日、20 日、7 月 4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8、2016-030、2016-033、2016-035、2016-036、
2016-038、2016-042),于 6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9)。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现由于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预计公司不能在预定
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
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 经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最迟不晚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披露符合《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最初拟收购标的资产为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促
成本次重大资产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组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等
中介机构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协商,就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由于
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最终合作双方未能就合作的具体方式和条件达
成一致。公司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收购成本及收购风险因素,从公司
发展战略角度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更换潜在交易标
的资产。更换后的收购标的资产为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江阴
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由于双方尚未就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签署正式协议,重组存在不确定性,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与现有交易标的的控股股东签署重组框架协议,具体
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中介机构将待进一
步确认。
5、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目前无事前审批事项。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促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确定更换潜在标的资产后,与新确定的交易
对方针对具体事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磋商,尽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交易各方
对交易方案也仍在讨论过程中,相关内容尚待确定。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预计无法按原计划时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
三、 下一步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
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议案。公司将在 2016 年 07 月 26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
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即在 2016 年 10 月 26 日前披露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延期复牌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或公司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26 日前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
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继续停牌期间,有关各
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