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5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 110 人,实到职工代表
93 人。参会职工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高树茂先生、付洪艳女士当选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与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9 日
附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树茂先生,中国籍,1971 年生,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东塑集团华通
分公司经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监事,公司车间主任、商务部经理。现
任公司监事、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
限公司监事。
高树茂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高树茂先生除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担任监事,在沧州明
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外,
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付洪艳女士,中国籍,女,1968 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公司
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付洪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付洪艳女士除在公司任监事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