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
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
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4,329,26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9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1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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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62 徐咸大
2 01*****668 徐团华
3 01*****107 徐庆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 号
咨询联系人:邓国锦
咨询电话:0757-63220244
传真电话:0757-63220234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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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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