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数娱: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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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数娱 公告编号:2016-025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7 月 8 日,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润数娱”、“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及一致行动人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淦锋先生提交的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议人

赖淦锋先生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当前的经营状况、及 2016 年 4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

本公积金余额充足的情况,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回报投资

提议理由 者的坚守与市场的认同,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优化公

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00 30

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88,619,96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

分配总额 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0 股。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

提示

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

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6 年是公司产业转型的开局之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全面完成,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8.30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上

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点乐”)100%的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利润已得到大幅提升,点点乐股东承诺点点乐 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500 万元、8,125 万元和 10,150

万元;2015 年度已超额完成利润,2016 年半年度利润增长符合预期,公司新开

发的两款产品已经完成,一款已成功上线,市场反应积极,另一款已正在测试中,

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已经得到了显著改善,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均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重视分红及对投资者的回报,为了保证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能力,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做出了如下约定:“股权交割后,在保

证点点乐营运资金正常需要的情况下,点点乐每年应将不少于 60%的净利润用于

向股东进行分配”。同时公司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已

达到 4.61 元/股。

基于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充足和未来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

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

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可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

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

4、相关承诺

提议人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派驻的两位股东董事代表承诺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提议人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淦锋先生承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时投赞成票。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

况:

变动股数

变动股数 截止目前持

股东 变动日期 占总股本

(股) 股数(股)

比例

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25,400,000 13.47%

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 23,406,655 23,406,655 12.41%

无锡天乐润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16 年 4 月 28 日 18,725,324 18,725,324 9.93%

(有限合伙)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没

有减持计划。

实际控制人赖淦锋先所持股份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没有减持计

划。

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天乐润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承诺自 2016 年 4 月 28 日起所持公司股票三年内实行限售。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的

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合计持股 4.887 万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

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

总股本由 188,619,964 元股增加至 754,479,856 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

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待 2016 年半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

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后 6 个月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届满

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集了麦少

军、江峰、赖钦祥、张有生先生四位公司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四位董事一

致表示同意该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

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并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上述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2、提议人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广东恒润互兴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淦锋先生承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时投赞成票。

3、麦少军、江峰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15,300、14,400 股股票,承诺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4、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 2016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的书面确认意见。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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