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马伟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1
号),核准公司向马伟晋等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姓名 职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马伟晋 董事、副总经理 0 - 11,150,042 1.82%
肖连启 职工代表监事 0 - 3,831,696 0.62%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情况变动的报告》之签章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