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
审 核 报 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目 录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审 核 报 告 … … … … 1-2
武 汉 南 国 置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专 项 说 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事 务 所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质 证 明 复 印 件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中天运〔2016〕普字第 90596 号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筹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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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本页无正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传平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聂照枝
2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2975 号)核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1,985,81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64
元。截止 2016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实际已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1,985,81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533,999,996.6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5,185,273.7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8,814,722.8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059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序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元) 备注
号 (元)
1 南国中心二期 4,704,850,000.00 570,000,000.00 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2 雄楚广场 2,843,930,000.00 320,000,000.00 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
3 昙华林 1,618,760,000.00 466,814,722.82 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 南国中心一期 1,156,310,000.00 162,000,000.00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0,323,850,000.00 1,518,814,722.82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序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投入时间 备注
号 (元)
1 雄楚广场 412,970,169.57 2015-5-11 至 2016-6-17 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
2 昙华林 362,611,107.36 2015-5-11 至 2016-6-17 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 南国中心一期 142,044,790.05 2015-5-11 至 2016-6-17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南国中心二期 64,594,999.07 2015-5-11 至 2016-6-17 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合 计 982,221,066.05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序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元) 备注
号 (元)
1 雄楚广场 412,970,169.57 320,000,000.00 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
2 昙华林 362,611,107.36 362,611,107.36 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 南国中心一期 142,044,790.05 142,044,790.05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南国中心二期 64,594,999.07 64,594,999.07 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合 计 982,221,066.05 889,250,896.48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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