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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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事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自筹资金,能够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925.0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吴建滨、刘红霞、梁伟、彭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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