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6-05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及《提议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等相关公告。
由于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重组交易各方拟
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与交易对方最终未能对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安排
达成一致。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过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
各方决定终止本次重组。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提议
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取消股东大会原拟定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1) 本次重组的方案;
(2)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
(3)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5) 发行方式;
(6) 发行对象;
(7) 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8) 发行数量;
(9) 期间损益归属;
(10)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11) 限售期;
(12) 上市地点;
(13)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4) 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
(15) 业绩奖励;
(16)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审议<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的
议案》;
6、《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制定<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6年-2018年)>的议案》。
三、取消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201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取消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提议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董事会取消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