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元力股份
股票代码:300174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姓名:袁永刚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 8 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元力活性炭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袁永刚
公司、上市公司、元力股份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袁永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 8 号
在公司任职情况:无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A 股上市公司苏州
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002384)股份 197,136,000 股,持股比
例为 23.26%。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元力股份业务的
发展,拟通过增持元力股份获得良好投资收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
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
人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
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王延安持有的上市公
司 1,407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345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协议转让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16 年 7 月 7 日,袁永刚与王延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协议》的甲方(转让方)为王延安,乙方(受让方)
为袁永刚。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王延安合法持有的元力股份 1,407 万股流
通股,占元力股份总股本的 10.3456%。
3、转让价款、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 21.50 元/股,股
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30,250.50 万元。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20%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 80%股份转让价款在
过户前支付。
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区
股票简称 元力股份 股票代码 300174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袁永刚 江苏省苏州市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14,070,00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4,070,000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10.3456% 变动后持股比例: 10.3456%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