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A: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7-07 1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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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科 A(A 股)、万科企业(H 股)

股票代码:000002(A 股)、02202(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邮政编码:51800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七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所持有、控制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的他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信息披露的原因是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2】月

【9】日至 2016 年【7】月【6】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万科 A

股份【548,749,106】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97】%。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一致行动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

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 1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 1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7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7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的情况.................................................................................................................................... 19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 21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21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万科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2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2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22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2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2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 23

五、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 30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3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33

一、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 33

二、对上市公司(含子公司)资产及业务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合作计划 ............ 33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 33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 34

五、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情况 ............................................................ 34

六、分红政策变化 ................................................................................................................ 3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3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5

一、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 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及承诺 ................................................ 36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 36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8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38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38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38

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38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 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39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4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3 年-2015 年财务状况................................................................ 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 4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 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 50

财务顾问声明 ............................................................................................................. 50

附表: .................................................................................................................. 5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54

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钜盛华、本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人、进取级/劣后级 指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级委托人

前海人寿、一致行动人 指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宝能集团 指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万科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富骏投资 指 中山市富骏投资有限公司

崇光投资 指 中山市崇光投资有限公司

润田投资 指 中山市润田投资有限公司

远津投资 指 中山市远津投资有限公司

承泰集团 指 承泰集团有限公司(BVI)

华侨城、华侨城 A 指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中炬高新 指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韶能股份 指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明星电力 指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金洋 指 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百货 指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南玻 A、南玻

指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

合肥百货 指 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安盛 1 号 指 安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盛 2 号 指 安盛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盛 3 号 指 安盛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钜 1 号 指 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钜 2 号 指 广钜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信 1 号 指 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西部利得金裕 1 号 指 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西部利得宝禄 1 号 指 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兴 7 号 指 东兴信鑫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管计划 指 安盛 1 号、安盛 2 号、安盛 3 号、广钜 1 号、广钜 2 号、

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泰信 1 号、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西部利得宝禄 1 号、东

兴7号

安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盛 2 号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盛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钜 2 号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

资管合同 指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东兴信鑫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

安盛 1 号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安盛 2 号资产管理合

同补充协议、安盛 3 号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广钜 2 号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

相关补充协议 指 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西部利得宝

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与西部利得金裕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与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二)

2015 年 12 月 9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间,深圳市钜盛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万科

A 股股票共计 548,749,106 股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

致。

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注册资本: 16,303,542,900.00 元

成立时间: 2002 年 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301103645413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件开发,合法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

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

材、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

具、室内装修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

物业租赁;供应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02.01.28-2022.01.28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218908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 59 号招商海运 9 楼 909-918 房

法定代表人: 姚振华

注册资本: 8,500,000,000.00 元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91979174

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 2012.02.08 至永续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 59 号招商海运 9 楼 909-918 房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2966291

传真: 0755—229258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参股

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98,900.00 67.4%

深圳宝源物流有限公司 11,100.00 0.68%

深圳市宝能创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1,248.00 1.92%

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89,106.29 30.00%

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

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如下:

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主要企业及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振华先生,其所投资的核心

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1、姚振华先生控制的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核心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或

序 出资额(万 主要股东及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元) 持股比例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

文化旅游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

装饰材料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

深圳市宝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姚振华先生

能投资集 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

1 30,000.00 持股

团有限公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100.00%

司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设备

的购销与租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

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

及其它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

机软件开发,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

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

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

深圳市宝能

深圳市钜 及其它限制项目);建材、机械设备、办公

投资集团有

2 盛华股份 设备、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 1,630,354.29

限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具、室内装修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

67.40%

及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供应链管理。

(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服务;酒店管理;

国内贸易;企业信息咨询;对建筑业、电子

科技产业、通讯业、桥梁、道路、环保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电业、电子商 深圳市宝能

广西盛泽

务、金融业、租赁业、酒店业、餐饮业、文 投资集团有

3 投资有限 10,000.00

化业、教育业、农林业、市场、矿产资源的 限公司持股

公司

投资;通信工程、网络工程、高新技术、电 99.00%

子技术、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法律、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

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和自有物业管理;

物流信息的咨询业务;家具的设计;室内装

修设计;家具、装饰材料、灯饰、床上用品、

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工艺品的购销;经营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深圳深业 方可经营)。

本公司持股

物流集团 许可经营项目:从事货物的仓储(含保税仓

4 83,950.00 70.6562%

股份有限 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装卸、运输、加工、

公司 包装、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业务;货运业

务,承办本仓库内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

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

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

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建

设、租赁、销售仓库;物流园区开发、建设;

叉车维修;机动车停放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的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

前海人寿

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 本公司持股

5 保险股份 850,000.00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 51.00%

有限公司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

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

深圳华利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本公司持股

6 通投资有 66,976.0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100.00%

限公司

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

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

限制项目)。

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医疗诊断、监护及

治疗设备零售;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中药饮

片零售;放射性药品零售;药品零售;护理机构

广州市宝

服务;临床检验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 本公司持股

7 仁医院有 10,000.00

含药品及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零售;营养 100.00%

限公司

健康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单位后勤

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为各类租赁设备现货交易及租赁资产、离岸

金融产品、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等相关金融

资产、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登记、托管、

转让、结算、清算等提供场所、设施、交易

深圳市前 和交易服务;为各类租赁等设备生产、销售、

海融资租 使用企业及租赁等公司提供互联网金融、供

本公司持股

8 赁金融交 应链金融、投融资、并购、资本运作等服务; 30,000.00

66.67%

易中心有 组织开展租赁等设备现货及相应金融产品创

限公司 新与交易活动;提供与前述业务相关的研究

开发、组合设计、信息、培训、咨询、财务

顾问等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提供跨

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其他相关业务(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CHENG

TAI 深圳华利通

GROUP 970.00 万 投资有限公

9 投资咨询;信息咨询。

LIMITED 美元 司持股

承泰集团 100.00%

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本公司持股

10 20,000.00

管理有限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0.00%

公司

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

本公司持股

深圳市前 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

95.10%,深

海融泰信 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

圳深业物流

11 用融资担 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 20,000.00

集团股份有

保有限公 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

限公司持股

司 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20

4.90%

年 6 月 1 日)

深圳市粤 深圳深业物

一般经营范围:无。

商小额贷 流集团股份

12 许可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 20,000.00

款有限公 有限公司持

收公众存款)

司 股 100.00%

深圳市宝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 深圳深业物

13 12,000.00

隆物流有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流集团股份

1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限公司 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有限公司持

开办及管理清水河旧货城、清水河酒店用品 股 100.00%

城;物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

券及限制项目);物业租赁。(企业经营涉及

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

文件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机动车停放服务。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承办文化艺术展示、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

深圳深业物

深圳市笋 流;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城市艺术雕塑的

流集团股份

14 岗工艺城 设计;工艺品创意设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 13,000.00

有限公司持

有限公司 理服务;工艺品、文具、玩具的购销;仓储

股 100.00%

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开办管理笋岗工艺礼品城市场。

韶关德丰 投资实业;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经济信

前海人寿持

15 源投资有 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78,852.27

股 100.00%

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安市前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

前海人寿持

16 海置业有 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会务服务; 54,600.00

股 100.00%

限公司 物业管理。(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不动产投资,投资管理,

深圳市前

投资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

海幸福之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 前海人寿持

17 家投资管 78,511.36

地产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股 100.00%

理有限公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

广州市乐 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产开

悦投资管 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 前海人寿持

18 192,000.00

理有限公 务;投资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医院管理;综 股 100.00%

司 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疗养院;

惠州宝能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前海人寿持

19 泰丰置业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 63,154.96

股 100.00%

有限公司 法规禁止的、限制的项目除外)。

2、姚振华先生控制的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核心公司如下:

主要股东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及持股比

号 (万元)

UNIGrand 姚振华先

50,000.00

1 Venture 投资 生持股

美元

Ltd 100%

1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UNIGrand

宝能实业

50,000.00 Venture

2 (集团)有 投资

美元 Ltd 持股

限公司

80%

宝能实业

中国宝能

50,000.00 (集团)有

3 集团有限 投资

美元 限公司持

公司

股 100%

中国宝能

宝能控股

1,000.00 万 集团有限

4 (集团)有 投资

港币 公司持股

限公司

100%

计算机及公用设备的技术研发,转让自行研

发的技术成果;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

口分销);企业形象策划;在合法取得土地 宝能控股

宝能控股

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经济信 62,000.00 (集团)有

5 (中国)有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艺品的设计;建 万港币 限公司持

限公司

筑材料、混凝土的批发及进出口(不含钢材, 股 100%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许可经营项目:专业承包。一般经营项目:

仓储服务;装卸服务;产品设计;销售建筑

宝能控股

宝能世纪 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技 20,000.00

6 (中国)

有限公司 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领 万元

持股 51%

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取得行

政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节能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设计、研

发与销售;节能工程的施工与改造设计;交

通、通信项目的技术设计、研发、咨询、服 宝能控股

务;计算机软硬件和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 (中国)有

深圳市中 集成、信号自动控制、过程监控系统项目的 限公司持

林实业发 技术设计、研发、咨询、服务与销售;竹藤 86,200.00 股 9.93%,

7

展有限公 加工机械的研制、销售(以上生产项目另行 万元 宝能地产

司 申报);经济信息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 股份有限

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 公司持股

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41.07%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

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许

可经营项目:竹藤加工机械的生产。

1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般经营项目:商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日用

百货的批发与购销;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 宝能控股

宝能商业 询;自有物业出租。(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30,000.00 (中国)有

8

有限公司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万元 限公司持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 100%

许可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从事广告业务;

停车场经营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商业管理、咨询;物业租赁;

深圳市宝 经济信息咨询;日用百货用品的批发和零售; 宝能控股

源商业经 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30,000.00 (中国)有

9

营管理有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 万元 限公司持

限公司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管 股 100%

理;从事广告业务;停车场经营服务。

宝能控股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一般

(中国)有

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物业管理;

限公司持

天津市宝 商务信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

60,000.00 股 33.33%,

10 能置业有 类制售,含凉菜、烧烤、生食海产品;烟零

万元 宝能地产

限公司 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

股份有限

乳粉)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公司持股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6.67%

宝能地产

股份有限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大连金州新区小窑

公司持股

大连宝能 湾 H-15 宗地[建设用地编号为大金(2013)-175

64,190.00 50%,宝能

11 置业有限 号]、大连金州新区小窑湾 H-17 宗地[建设用

万元 控股(中

公司 地编号为大金(2013)-176 号]从事普通住宅

国)有限公

的开发、建设、经营。

司持股

50%

酒店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宝能地产

宝能酒店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份有限

12 投资有限 120,000.00

开办日用百货和服装市场(限分公司经营, 公司持股

公司

执照另行申办);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 54%

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从事房地房开发 宝能控股

宝能地产

经营活动;自有物业的租赁;国内商业、物 111,850.00 (中国)有

13 股份有限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信息 万元 限公司持

公司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 股 96%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 宝能地产

宝能城有 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股份有限

14 320,000.00

限公司 自有物业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以上法律、 公司持股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51%

1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

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

记前须经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

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

宝能地产

清蓝实业 经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法律、

股份有限

15 (深圳)有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2,000.00

公司持股

限公司 准的项目除外);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

51%

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

它限制项目)。

对制造业、商业服务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 宝能地产

佛山市宝

不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 股份有限

16 能投资有 58,002.00

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凭有 公司持股

限公司

效资质证或批准证明经营)。 51%

宝能地产

新疆宝能

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酒店管理; 股份有限

17 投资有限 140,000.00

国内贸易;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公司持股

公司

100%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宝能地产

无锡市宝

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上 股份有限

18 能投资有 40,000.00

述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待批准后方可 公司持股

限公司

经营。 100%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 宝能地产

无锡市宝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股份有限

19 能房地产 19,607.84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待 100%

批准后方可经营。

宝能地产

沈阳市宝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股份有限

20 能置业有 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30,000.00

公司持股

限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1%

宝能地产

许可经营项目: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 股份有限

扬州市宝 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持股

21 能置业有 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 50,000.00 51%,宝能

限公司 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商业有限

项目另行申报)。 公司持股

49%

自有资产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开 宝能地产

仪征市宝

发经营;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 股份有限

22 能投资有 50,000.00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持股

限公司

展经营活动) 60%,宝能

1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商业有限

公司持股

40%

以自有资金对商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工

业、物流业进行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宝能地产

天津宝能

房地产销售与租赁;房地产开发。(以上经 股份有限

23 投资有限 100,000.00

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 公司持股

公司

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 53%

理)

天津宝能 商品房销售代理及租赁;以自有资金对外投 宝能地产

建发置业 资;工程土地平整;房地产信息咨询;日用 股份有限

24 10,000.00

发展有限 品、服装批发兼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 公司持股

公司 定的按规定执行) 95%

宝能地产

安徽宝能

项目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酒店 股份有限

25 置地有限 50,000.00

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公司持股

公司

100%

合肥市宝 合肥市宝

能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酒店管理;房屋租赁; 能投资有

26 20,000.00

开发有限 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限公司持

公司 股 51%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业管理;酒店管理; 合肥市宝

合肥市宝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依 能投资有

27 汇置业有 20,00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限公司持

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股 51%

宝能地产

南宁宝能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

股份有限

28 置业有限 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企业信息咨询服 60,000.00

公司持股

公司 务;房屋租赁。

100%

宝能地产

三亚宝能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 股份有限

29 投资有限 10,000.00

理,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商业管理。 公司持股

公司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能集团为钜盛华的控股股东,而宝能集团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姚振华先生,因此钜盛华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振华先生。

1、控股股东宝能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振华

1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 10 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301104384231

成立时间 2000 年 3 月 23 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

经营范围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设备的购销与租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供应链管理。

2、姚振华先生基本情况

姚振华,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52419700215****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2088号深

业物流大厦19楼。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钜盛华成立于 2002 年 1 月,其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与投资管理,以金融为

纽带,涵盖现代物流、健康医疗、绿色农业等多种业态。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

据(合并报表)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总资产 260,339,706,557.12 28,313,029,348.73 8,743,718,601.66

总负债 196,479,252,310.21 9,637,182,935.38 5,444,626,052.90

所有者权益 63,860,454,246.91 18,675,846,413.35 3,299,092,548.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0,030,493,326.83 16,051,826,872.52 2,832,957,786.10

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75.47% 34.04% 62.27%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9,206,679,713.47 440,716,630.19 423,997,921.31

1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利润总额 26,118,243,156.10 366,534,229.72 270,640,723.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148,665,167.35 261,647,312.35 171,759,190.00

者净利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

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

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叶伟青 董事长、总经理 女 中国 深圳 无

2 黄炜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无

3 李明 董事 女 中国 深圳 无

4 李国阳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无

5 梅思怡 董事 女 中国 深圳 无

6 苏效玺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无

7 周莹 监事 女 中国 深圳 无

8 胡娟 监事 女 中国 深圳 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华侨城A(000069)

1、钜盛华:钜盛华通过参与华侨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成功认购

117,474,302 股,占华侨城总股本比例为 1.43%。

2、前海人寿:前海人寿通过参与华侨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成功认购

587,371,513 股,占华侨城总股本比例为 7.16%;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

华侨城 106,963,830 股,占华侨城总股本比例为 1.3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前海人寿合计持有华侨城 A 股股票 694,335,343 股,占华侨城总股本的 8.46%。

截 至 本报告 书 签署日 , 钜盛华 及 前海人 寿 合计持 有 华侨城 A 股 股 票

811,809,645 股,占华侨城总股本的 9.89%。

1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中炬高新(600872)

1、钜盛华:2015 年 9 月 7 日,中炬高新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

向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发行不超过 300,802,139 股股份,

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5 亿元。若该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批准,则富骏投资、崇

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 300,802,139 股股份,占中炬

高新发行后总股本的 27.41%。其中,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

资为钜盛华旗下的控股子公司。

2、前海人寿: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中炬高新 198,520,905 股股票,占中炬高新总股本的 24.92%。

前述非公开发行获得批准及发行完成后,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

远津投资与前海人寿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 499,323,044 股股票,占发行后中炬高

新总股本的 45.50%。

(三)韶能股份(00060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韶能股份

162,127,425 股,占韶能股份总股本的 15.00%。由钜盛华、前海人寿参与的韶能

股份 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经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完成后,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将分别持有韶能股份 5.94%和 28.00%的权益,

前海人寿及钜盛华合计持有韶能股份总股本的 33.94%。

(四)明星电力(60010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明星电力 16,259,527

股,占明星电力总股本的 5.02%。

(五)中国金洋(1282.HK)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人寿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持有中国金洋

(原世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4,219,560,000 股股票,占中国金洋总股本的

19.58%。

(六)南宁百货(6007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南宁百货 79,775,522

1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 14.65%。

(七)南玻A(000012)、南玻B(2000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人寿持有南玻集团 A 股股票 452,021,277 股,占

南玻集团总股本的 21.78%;钜盛华持有南玻集团 A 股股票 59,552,120 股,钜盛

华控股子公司承泰集团持有南玻集团 B 股股票 35,544,999 股,钜盛华、承泰集

团及前海人寿共计持有南玻集团 A 股 511,573,397 股,B 股 35,544,999 股,占南

玻集团总股本的 26.36%。

(八)合肥百货(00041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合肥百货

52,445,678 股股票,占合肥百货总股本的 6.72%。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本公司直接、间接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1 20,000.00 30.00%

管理有限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

深圳市粤 本公司控股子公

商小额贷 一般经营范围:无。许可经营范围:专营小 司深圳深业物流

2 20,000.00

款有限公 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司持股 100.00%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

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

3 前海人寿 850,000.00 51.00%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

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

前海世纪 本公司控股子公

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4 保险经纪 5,000.00 司前海人寿持股

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

有限公司 100.00%

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

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

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

前海保险 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 本公司控股子公

5 公估有限 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 5,000.00 司前海人寿持股

公司 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00.00%

(凭《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经营,

有效期至 2017 年 02 月 24 日)

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

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

新疆前海

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

联合财产

6 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 100,000.00 20.00%

保险股份

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

有限公司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界定。

2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万科股份或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钜盛华本次权益变动是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看好而进行的权益类投

资。

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叶伟

青女士全权决定证券相关投资事宜。根据上述授权及本公司董事长指示,2015

年【12】月【9】日至 2016 年【7】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资产管理计

划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万科 A 股份【548,749,106】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97】%。

2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 年【12】月【9】日至 2016 年【7】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

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万科 A 股股票【548,749,106】股,占万科总

股本的【4.9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

计持有万科股份【2,759,788,024】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管理人 资管计划名称 交易日期 价格区间(元) 证券数量(股) 占比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钜 2 号 2015.12.9-2015.12.18 20.03-24.43 63,465,898 0.57%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利得金裕 1 号 2015.12.9-2015.12.18 18.70-21.23 212,894,379 1.93%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利得宝禄 1 号 2015.12.9-2015.12.18 17.83-21.32 137,954,993 1.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 7 号 2016.7.5 19.79 60,000,000 0.55%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信 1 号 2015.12.9-2016.7.6 18.79-24.43 74,433,836 0.67%

—— 合计 —— —— 548,749,106 4.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万科 A 股 2,211,038,918 股,占万科总股本的 2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钜盛华合计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2,023,910,579 股,占万科

最新股本的 18.33%。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 888,713,162 股,占 8.04%;

通过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 37,357,310 股,占比 0.34%;通过资产管

理计划的方式持有 1,097,840,107 股,占比 9.9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

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万科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2,759,788,024】股 A 股股票,占万科最新股本的【25%】。

2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

钜盛华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西部利得

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2015 年 11 月 24 日与南方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签订了安盛 1 号、2 号、3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 11 月 26 号签订广钜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2015 年 11 月 24 日与泰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

相关补充协议。2015 年 12 月 1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东兴信鑫 7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15 年 12 月 14 日与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签订《广钜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本公司与本次增持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

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万科 A 股票

的表决权归属约定如下:

资产 资产管理 表决权约定 表决权 存续期

计划 归属

管理人

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 自优先级委托

安盛 1 号

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资金划入资管

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本应按 计划托管账户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 当日备案手续

南方资 安盛 2 号

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 办理完毕并获

本管理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 得基金业协会

有限公

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 书面确认之日

安盛 3 号 方资本应按本公司出具的指令所 起2年

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资 管 计 (2 年)

划 存 续

广钜 1 号 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

期 内 表 自合同生效之

2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决 权 归 日起至 2 年后的

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本应按 钜盛华 年度对日止。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

(2 年)

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

广钜 2 号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

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

方资本应按本公司出具的指令所

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

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科召开股东大会,泰信基金应按 自合同生效之

泰信基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建议行使 日起至 2 年后的

金管理

泰信 1 号 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 年度对日止。

有限公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

司 (2 年)

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泰

信基金应按本公司出具的建议所

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资 管 计

西 部 利 得 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划 存 续

金裕 1 号 科召开股东大会,西部利得应按 期 内 表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 决 权 归 自 资 产 管 理 计

西部利

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产 钜盛华 划合同生效之

得基金

管理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 日起 36 个月。

管理有

西 部 利 得 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

限公司 (3 年)

宝禄 1 号 事项,西部利得应按照本公司出

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

股东权利

东兴证 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 自资管计划合

券股份 开股东大会,东兴证券应按照本 同生效之日起

资 管 计

有限公 公司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表决 24 个月(2 年)

划 存 续

司 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行使

东兴 7 号 期 内 表

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

决 权 归

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东兴证

钜盛华

券应按照本公司出具的建议所列

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上述约定,钜盛华实际支配相关资管计划所持有万科 A 股股票的表决

权。

2016 年 4 月 6 日,钜盛华与前海人寿签署《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

让渡协议》,钜盛华将其通过资管计划控制的 547,326,746 股万科股票所对应的全

部表决权按协议约定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具体信息详见

2016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管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安盛 1 号、2 号、3 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4 日,钜盛华签订《安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安盛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盛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采取封闭式运作,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设开放

日,不接受资产委托人的参与和退出申请,包括违约申请。

3)表决权归属: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

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行使表决权;如进取级委托人需要

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方

资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1 号、 号、 号分别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97,649,123

股、89,724,515 股、84,540,563 股,占比分别为 0.88%、0.81%、0.77%。

5)资产管理费用:本计划资管管理费用按优先级份额委托财产本金的固定

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自然季度末最后一天定为结算日。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优先级委托资金划入资管计划托管账户当日备案手

续办理完毕并获得基金业协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2 年;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

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资管计划无法正常存续;经全体

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法律法规要求终止的情

形;其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提前终止且与优先委托人协商一致的情况。

2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资产处理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2、广钜 1 号、2 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6 日,钜盛华签订《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及相关补充协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签订《广钜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混合型特定多个客户分级资管管理计划表,采取封闭运

作方式。

3)表决权归属: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

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行使表决权;如进取级委托人需要

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方

资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广钜 1 号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163,481,676 股,

占比 1.48%,广钜 2 号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63,465,898 股,占比 0.575%。

5)资产管理费用:本资管计划按照前一日计划财产净值的固定年费率计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自然季度末月 20 日或资产管理

计划终止日为资管管理费结算日。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 年后的年度对止日,但发生本

合同约定的计划提前终止情形除外。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1 年经全体委托人、管

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结束。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

①广钜 1 号: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合同的委托

2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少于 2 人的;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依

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管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

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经全体委托人、资管管理人和资管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广钜 2 号: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合同的委托

人少于 2 人的;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依

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管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

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经优先级份额委托人同意终止的;计划份额净值低于或等于

止损线,进取级份额委托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追加资金,资产管理人按照本合同

约定将计划财产全部变现后本计划提前终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资产处理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 5

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 广钜 1 号:2015 年 11 月 26 日;

广钜 2 号:2015 年 12 月 14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广钜 1 号:2015 年 11 月 26 日;

广钜 2 号:2015 年 12 月 14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3、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4 日,钜盛华签订《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并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及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订了相关补充协

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混合型特定多个客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采用封闭运作

方式。

3)表决权归属: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

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泰信基金应按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建议行使表决权;如

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

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泰信基金应按本公司出具的建议所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54,217,587 股,占比 0.491%。

5)资产管理费用:本资管计划管理费用按委托财产本金的固定费率计算。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 年后的年度对日止,由普通级

委托人申请,经全体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结束。资产委托人、

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合同的

委托人人数少于 2 人;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

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

金托管资格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法

规和《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8)资产处理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 4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2015 年 11 月 30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4、《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5 日,钜盛华签订《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并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及 2015

年 12 月 14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利得”)。

2)资产管理方式: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结构分级为优先级和劣后级。

3)表决权归属: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西部利

得应按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产管理计划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西部利得应按照本

公司出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金裕 1 号和宝禄 1 号分别持有万科 A 股 12,600,000

股和 18,395,698 股,占比 0.114%和 0.166%。

5)资产管理费用:本资管计划管理费用第一年按资产管理计划生效日总份

额固定费率计提,自第二年起剩余期间的资产管理费用按当日存续资产管理份额

总和的固定费率计提。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资产委托人、

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合同的

委托人少于 2 人的;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

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

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经全体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终止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情形。

8)资产处理安排:合同终止后,资产管理人立即组织成立清算小组,负责

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2015 年 12 月 2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5、《东兴信鑫 7 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2 月 1 日,钜盛华签订《东兴信鑫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存续期采取封闭式运作,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设

固定开放期,封闭期不办理份额的参与、退出业务。

3)表决权归属: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管理人应

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行使提

2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管理人应按照进取级委托

人出具的建议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60,000,000 股,占比为 0.544 %。

5)资产管理费用:资产管理费用按计划成立的总规模的固定年管理费率计

算,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委托人参与资金实际交付并确认之日起 24 个月;因

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

易所等交易规则修订,自该修订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相关内容及条款按该修订办

理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委托人特此授权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可以对本集合

计划合同及说明书与新的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更新或修改。由

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书面达成一致在管理人网站公

告,并征询委托人意见方可变更。

7)终止的条件:计划存续期间,客户少于 2 人;符合资管合同第七条第四

款约定有关提前终止的条件(即当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平仓线,委托人未及时

向资管计划托管账户内追加补足资金,导致因清仓而引发资产管理计划终止);

计划存续期满且不展期;管理人认定不适合集合计划继续运作,与所有委托人和

托管人达成终止协议;当本资产管理计划发生市场风险或发生进取级委托人违约

事项并对稳健级委托人的权益造成严重影响时,经稳健级委托人确认,管理人有

权提前终止本计划;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8)资产处理安排:集合计划终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资产管理人组织成

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集合计划清算。

9)合同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五、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18 日期间,钜盛华将其直接持有的合计

888,713,162 股无限售流通万科 A 股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并

3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

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15 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

除上述质押以及表决权让渡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钜盛华持有的

万科其余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3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万科548,749,106股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11,810.8

万元,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的融资。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实施,所有资管计划均采取分级的方式。本

公司系相关资管计划的进取级/劣后级/普通级委托人,相关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委

托人的预期收益率,符合市场常规水平。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管计划具体资金

来源及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管理 优先级委托 优先级资金期限

资产管理人 资金总额 本公司出资

计划 人出资

南方资本管理 广钜 2 号 封闭式运作,存续

139,990.73 46,663.58 93,327.15

有限公司 期满前不得退出

西部利得基金 西部利得 不定期开放,开放

425,515.69 141,838.56 283,677.13

管理有限公司 金裕 1 号 日可退出

西部利得基金 西部利得 不定期开放,开放

263,737.38 87,912.46 175,824.92

管理有限公司 宝禄 1 号 日可退出

封闭式运作,不设

东兴证券股份

东兴 7 号 118,769.70 39,589.90 79,179.80 固定开放期,存续

有限公司

期满前不得退出

泰信基金管理 封闭式运作,存续

有限公司 泰信 1 号 163,797.30 54,599.10 109,198.20 期满前不得退出

合 计

1,111,810.8 370, 603.60 741,207.20

本次交易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含子公司)资产及业务出售、合并、与他人合

资合作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

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

进行资产、业务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2016 年 6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上市公司董

事会召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罢免王石先生公司董事

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乔世波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

郁亮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文金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

案》、《关于提请罢免孙建一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魏斌先生

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陈鹰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

请罢免华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罗美君女士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张利平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

提请罢免解冻先生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廖琦云公司监事职务的

议案》,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7 日上市公司公告的《深圳市钜

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市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就是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宜进行了审

议,并决定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

除继续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就董事、监事调整事宜提出相关提案的可能。

3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

款进行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五、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

做出重大改变。

六、分红政策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万科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承诺内容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万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营销负责人均专职在万科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2、保证万科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完全独立。

3、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万科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

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万科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

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2、保证万科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信息披露义务人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万科的住所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万科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万科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并行使职权。

(四)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万科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万科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万科的财务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

3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企业中兼职。

4、保证万科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万科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万科的资金使

用等财务、会计活动。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万科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2、保证万科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予以决策外,不对万科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预。

4、保证尽量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科

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及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本着有利于万科发展的原则支持万

科,在其公司及下属公司或者万科可能涉及到同业竞争的投资项目、处理由于同

业竞争而发生的争议、纠纷时,保持中立。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与万科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

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万科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

3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际控制企业与万科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和重组后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允、合理

的商业准则进行。

4、交易完成后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利益。

3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未与万科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资产交易或

者高于万科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

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与万科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

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

似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后续计划”之“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

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不存在对万科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者安排的情形。

3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7 月

买入万科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买卖方向 价格区间(元/股) 成交数量(股)

2016 年 7 月 买入 19.24-19.79 78,392,300

除前述情况之外,钜盛华股份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形。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前海人寿不存在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人员的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

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票 买入/卖出股 买入/卖出股票时 买入/卖出股票 与钜盛华董监

姓名

简称 票数量(股) 间 价格(元/股) 高的关系

万科 邹大 为钜盛华董事

买入 500 2016 年 7 月 6 日 20.00

A 云 李明的丈夫

关于邹大云买卖股票的行为,邹大云出具的说明如下:“本人买卖万科A股

票时,尚未知晓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任何消息。本人系根据个人对万科A投资

价值的判断做出买卖股票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不

存在买卖万科A股票的情形。

3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3 年-2015 年财务状况

(一)钜盛华财务状况

1、2013 年-2015 年各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783,015,312.32 323,481,724.78 205,095,632.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4,942,748,835.72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840,797.82

应收账款 37,311,162.49 36,994,103.19 16,704,755.89

预付款项 5,614,931,788.83 1,915,129,440.23 950,674,383.64

应收保费 24,046,398.10

应收分保账款 458,185.19

应收利息 669,180,904.18 173,080,455.28 155,554,339.02

应收股利 10,087,518.98

其他应收款 29,897,898,110.35 3,771,761,866.50 1,733,517,079.5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64,500,000.00

存货 173,434,600.57 14,236,390,102.77 1,172,683,860.73

短期贷款及应收款项 10,396,064,190.00 3,492,826,749.44 229,485,184.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4,910,226,313.31

其它流动资产 567,723,895.86 7,436,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109,892,468,013.72 23,957,100,442.19 4,463,715,235.43

非流动资产:

中长期贷款及应收款项 10,595,606,462.04 26,698,906.07 4,486,449.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819,223,544.85 51,750,212.00 832,941,664.5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120,764,904.56

长期股权投资 79,644,929,157.01 1,187,466,632.74 740,551,113.33

投资性房地产 30,313,444,859.60 2,585,065,850.00 2,404,458,074.00

固定资产 202,920,358.72 292,436,202.61 166,098,951.46

在建工程 2,030,436,157.95 20,860,944.12 11,004,787.58

无形资产 131,216,838.57 105,415,278.18 37,692,303.01

4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商誉 293,72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98,043,341.21 81,999,573.50 78,534,715.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324,085.56 4,235,307.32 4,235,307.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3,608,833.3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0,447,238,543.40 4,355,928,906.54 4,280,003,366.23

资产总计 260,339,706,557.12 28,313,029,348.73 8,743,718,601.66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1,116,301,681.87 734,487,285.07 761,00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 190,080.00 - -

应付票据 600,000,000.00 135,000,000.00 -

应付账款 604,857,346.22 387,145,462.52 18,343,563.20

预收款项 558,705,461.48 11,951,983.98 3,961,661.1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617,951,630.58

应付职工薪酬 360,075,285.92 6,712,558.69 2,008,295.28

应交税费 126,792,726.36 58,839,685.08 19,834,631.67

应付利息 326,545,682.08 25,329,023.44 40,030,562.53

应付股利 51,168.29 51,168.29 51,168.29

其他应付款 14,037,667,818.10 1,677,129,566.82 1,627,642,888.49

应付分保账款 35,534,073,954.84

保险合同准备金 30,233,488.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43,720,000.00 207,160,000.00 514,96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65,739,308,313.43 403,4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19,896,474,638.08 3,647,206,733.89 2,987,832,770.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201,255,000.00 2,348,735,000.00 1,893,965,000.00

应付债券 5,793,624,683.20 - -

长期应付款 47,266.73 38,769.58 24,064.05

预计负债 2,414,391.76 2,300,276.54

递延收益 5,840,511.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464,459,001.10 3,638,788,040.15 560,503,941.6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17,551,209.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582,777,672.13 5,989,976,201.49 2,456,793,282.27

负债合计 196,479,252,310.21 9,637,182,935.38 5,444,626,052.90

股东权益:

股本 16,303,542,900.00 10,100,000,000.00 1,310,000,000.00

资本公积 16,019,874,916.08 5,134,687,816.08 20,779,266.75

其他综合收益 21,368,143.79 - -

减:库存股 - -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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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 775,830,554.39 - 4,055,188.13

未分配利润 16,909,876,812.57 537,042,199.61 1,354,098,540.8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50,030,493,326.83

16,051,826,872.52 2,832,957,786.10

少数股东权益 13,829,960,920.08 2,624,019,540.83 466,134,762.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860,454,246.91 18,675,846,413.35 3,299,092,548.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0,339,706,557.12 28,313,029,348.73 8,743,718,601.66

2、2013 年-2015 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206,679,713.47 440,716,630.19 423,997,921.31

其中:营业收入 658,786,545.66 440,716,630.19 423,997,921.31

利息收入 802,725.37

已赚保费 8,547,090,442.44

二、营业总成本 12,440,276,712.39 548,070,259.13 361,832,075.10

其中:营业成本 1,552,148,843.45 127,900,394.44 99,049,457.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26,308,098.87

退保金 178,754,116.32

赔付支出净额 10,223,461.72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8,353,380,057.45

保单红利支出 3,584,812.09

分保费用 101,023,874.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2,697,509.25 52,111,205.88 23,074,521.10

销售费用 963,123,125.14 8,992,223.30 1,424,513.52

管理费用 135,332,095.36 72,342,765.98 29,272,601.30

财务费用 751,282,299.60 285,560,780.42 208,518,675.41

资产减值损失 122,418,418.56 1,162,889.11 492,306.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

1,093,753,745.93 176,799,680.95 189,418,364.86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7,014,592,482.28 295,114,891.09 17,523,328.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606,348,363.77 27,299,047.12 2,475,061.52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428,014.5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

24,905,177,243.84 364,560,943.10 269,107,539.91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231,434,709.13 8,656,368.03 2,953,957.04

4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854.70 6,354.76

减:营业外支出 18,368,796.87 6,683,081.41 1,420,773.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6,059.32 644,413.85 375,559.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26,118,243,156.10 366,534,229.72 270,640,723.8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52,645,379.64 73,776,440.94 63,012,334.8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

20,165,597,776.46 292,757,788.78 207,628,389.01

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48,665,167.35 261,647,312.35 171,759,190.00

少数股东损益 3,016,932,609.11 31,110,476.43 35,869,199.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5,941,035.56 98,857,869.82 25,020,422.34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769,656,740.90 391,615,658.60 232,648,811.35

3、2013 年-2015 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8,964,702.42 313,612,266.72 262,327,055.51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4,072,167,547.53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9,539,325,763.3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1,174,490,523.65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5,131,116.96 35,097,326.92 20,803,485.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79.83 36,547.2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46,201,150.86 6,189,993,662.96 4,500,349,697.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546,280,804.77 6,538,706,236.43 4,783,516,785.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907,127.49 1,383,153,194.72 774,905,979.5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0,069,336.48 116,288,911.14 46,264,529.01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9,802,163.2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60,827,373.62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846,777.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8,497,114.36 66,030,702.01 59,151,979.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25,778,761.40 56,384,472.07. 43,124,546.4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36,020,599.21 8,121,250,844.68 3,573,507,666.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02,749,252.82 9,743,108,124.62 4,496,954,70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43,531,551.95 -3,204,401,888.19 286,562,085.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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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508,031,413.21 1,414,690,910.19 129,7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655,477,976.74 79,811,102.18 53,895,432.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5,502.72 90,854.70 60,320.00

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59,582,538.69 19,790,110.53 6,028,487.62

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87,917,555.7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11,084,987.09 1,514,382,977.60 189,734,240.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847,864,097.43 29,235,773.71 39,504,978.38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5,234,504,629.58 3,456,110,881.73 434,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4,847,864,097.4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789,476,462.6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222,961,733.88 3,485,346,655.44 473,504,978.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0,963,677.84 -283,770,738.08

-48,511,876,746.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168,730,000.00 5,550,000,000.00 327,194,48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3,080,000,000.00 - 17,194,48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956,713,552.65 2,340,487,285.07 1,36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30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20,000.00 15,002,665.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445,263,552.65 7,905,489,950.47 1,687,194,48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131,281,494.44 2,220,030,000.00 1,730,057,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852,794,187.12 376,915,259.22 332,354,342.5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8,597,240.00

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2,665.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84,075,681.56 2,596,945,259.22 2,077,414,50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461,187,871.09 5,308,544,691.25 -390,220,027.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2,190,911.29 209,632.78 -45,893.9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25,033,587.54 133,388,758.00 -387,474,574.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3,481,724.78 190,092,966.78 577,567,541.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048,515,312.32 323,481,724.78 190,092,966.78

注:钜盛华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了钜盛华 2015 年财务报

告,并出具了瑞华深圳审字【2016】4836000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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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同万科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认可万科的品牌与管理,怀

着与上市公司董监事及全体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和继续发展万科品牌的愿望,投资

万科并持有万科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期待在万科价值不断提升过程中分享较为

丰厚的投资回报,真诚希望万科发展越来越好,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作为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万科全体股东包括万科其他重要股东、

中小股东和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利益诉求高度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全力维护

全体股东的利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目前公司管理层在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表现和业绩,也相

信公司全体员工能够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经营好万科。事实上,万科事业合伙

人计划已经持有一定比例的万科股票,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在万科

拥有巨大实质权益和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信万科的管理层会与全体股东一起

努力,共同维护万科的品牌、维护万科的稳定。同时,对于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

和良好增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始终予以高度关注,这也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第

一大股东的核心利益所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期提案是为了给全体股东一次依据《公司法》、万科公司

章程规定公开、公平、公正、重新提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董监事的机会,以能

够让董事会、监事会均衡代表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希望通过纠正本届董

事会、监事会偏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行为,把万科的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到上市

公司法律框架下,以接受全体股东的正常监督,进而推动其长远的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真正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的企业标杆。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信参加万

4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科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忠实、勤勉的公司重要管理层人员,不会因为前期提案产生

不稳定,不会使万科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受到实质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公司,希望能够通过前期提案以及后

继进程,推动万科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合理改组,通过全体股东的充分协商和决策

选出能够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推动万科成为真正具有优良治

理结构的上市公司,回到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充分尊重各方

股东、公司管理层在解决方案中的意见,切实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将保障股东

权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持续发展、维

护资本市场稳定置于首位,不排斥各种可供选择的合理建议,抱着最大的善意和

开放的态度, 依法合规在满足上市公司治理框架内与各方达成最终解决方案。信

息披露义务人尊重且看好万科的管理团队,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欢迎并真

诚希望管理层中的优秀者继续留任万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向万科管理层及广

大员工表达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切和善意、诚意。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信万科一

定能够顺利、平稳、持续性健康发展,也相信万科的明天会更好。

4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变更的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未发生相关交易的声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3-2015 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年 月 日

4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振华

年 月 日

5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曾辉 张立厅

法定代表人:

钱华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5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5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在地

万科 A(A 股)、万科企业(H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000002(A 股)、02202(H 股)

股)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广东省深圳市

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份数量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拥

人是否对境

是 否 □ 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内、境外其他

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上市公司持股

公司的控制

5%以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5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万科 A 股【1,475,161,473】股,占万科总股本

量及占上市公 的【13.36】%。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万科 A 股票【548,749,106】

本次发生拥有

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97】%。

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数量及变 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计:持股数量 A 股 2,759,788,024 股,

动比例 占万科总股本的 25%。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 是 □ 否

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 是 □ 否

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

来 12 个月内 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发行人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等情况,不

继续增持 排除有增持或减持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否 □

第五十条要求

的文件

5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

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

是 否 □

计划

是否聘请财务

是 否 □

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 □ 否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5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5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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