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启源(陕西)领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鉴于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参股子公司启源(陕西)领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启源领先”)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拟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文
件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公司已将本次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
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公司本次交易进行事前认可:本
次为参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是为解决
子公司资金缺口,确保早日开展产品生产销售、实现盈利的举措,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
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为参股子公司启源(陕西)领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
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启源领先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依据《合资
法》及启源领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促进项目尽早投产,实现新的利润增长
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按照市
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启源领先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能促
进项目尽早投产,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为本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闫长乐 赵守国 李秉祥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