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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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 2016-053 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0 元人民币(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2016 年 7 月 14 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上述分配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 2016 年 6 月 1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6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9,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加至 202,3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单位:股 )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9,250,100 62,475,070 151,725,170

3、其它内资持股 89,250,100 62,475,070 151,725,170

境内自然人持股 89,250,100 62,475,070 151,725,1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749,900 20,824,930 50,574,830

1、人民币普通股 29,749,900 20,824,930 50,574,830

三、股份总数 119,000,000 83,300,000 202,30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2,3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 0.34 元。

九、联系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 107 号

2、咨询联系人:贝旭先生 薛平安先生

3、咨询电话:0754-82516061

4、传真:0754-82526662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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