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ST宁通B 公告编号:2016-021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6 日 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6 日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 1 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韩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124,370,55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000,000 股的 57.8468%。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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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19,921,52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7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
表股份 4,449,0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93%。
(3)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15,000,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84%;出席会议的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7 人,代表
股份 9,370,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84%。
(4)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15,000,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84%;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7 人,代
表股份 9,370,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8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意见类型 股份数量(股)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15,000,000 92.4656%
反对 9,370,551 7.5344%
弃权 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
意见类型 股份数量(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同意 0 0%
反对 9,370,551 100%
弃权 0 0%
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有
意见类型 股份数量(股)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115,000,000 100%
反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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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0%
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
意见类型 股份数量(股)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0 0%
反对 9,370,551 100%
弃权 0 0%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
意见类型 股份数量(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115,000,000 100%
反对 0 0%
弃权 0 0%
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
意见类型 股份数量(股)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0 0%
反对 9,370,551 100%
弃权 0 0%
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见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宜金、王晓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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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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