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具体计划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天顺股份
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70元,募集资金总额143,836,000.00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合同总金额(部分含税)人民币39,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04,036,000.00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2,134,651.69元
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
106,170,651.69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大华验字[2016]0004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 9,007.92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395.68
合计 10,403.60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
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
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
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的银行产品主要为银行定期存
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视具体情况在额度及期限内滚动实施。
2、投资风险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的银行产品
主要为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所投产品具有期限短(不超过
十二个月)、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特点,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且
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
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进行现金管理。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定期存单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
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
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商业银
行发行且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及定期存单等,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
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按照
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
序,确保该等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
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此项业务的实施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
范实施。
3、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只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
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
回报。
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瑛女士、马洁先生、王江先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问
询了解和核查,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董事会和经营层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的银行产品主要为银行定期存
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所投产品具有期限短(不超过十二个月)、风险
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特点,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
保本承诺,视具体情况在额度及期限内滚动实施。
(3)所投资产品不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会及时公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董事会和经营层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的银行产品主要为银行定期存
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所投产品具有期限短(不超过十二个月)、风险
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特点,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
保本承诺,视具体情况在额度及期限内滚动实施。
(3)所投资产品不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会及时公告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